2008年8月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给洗头妹买衣服、烫头发
老板娘花心思做这些 原来有不可告人的目的
章官翔 章玮

  本报讯 昨天下午3时,杭州西湖公安分局翠苑派出所里来了一名年轻女子,她一看见民警就哭哭啼啼闹着要回家。
  在民警的安抚下,这名女子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,一字一句地道出了她被强迫卖淫的经过。
  原来,她叫小秋(化名),今年20岁,是贵州纳雍县人。前天,她只身一人到杭州来打工。经老乡介绍,她在翠苑地区某洗头店里当上了洗头妹。老板娘自称兰姐,说是小秋的老乡,对小秋特别热情,不光给她买了新衣服,还给她烫了头发。小秋很高兴,以为碰到了好人。
  然而,噩梦很快开始了。昨天上午7时,老板娘大声叫道:“小秋,你快过来,这里有个客人喜欢你,你去好好照顾他一下。”她强行将小秋推进了一个包厢,逼迫其与男顾客发生性行为。被迫接客3次的小秋如梦方醒,趁老板娘不注意,偷偷溜出门向警方报警。
  翠苑派出所接到报案后,非常重视,迅速组织警力进行抓捕,在该洗头店内当场抓获店老板王某及其姘妇兰某。
  经审查,王、兰两人均承认,近一年来假借美容美发之名非法容留他人卖淫的事实。民警通过对查获的客人消费单据的梳理,初步认定该洗头店自开办以来共计组织容留卖淫活动100余人次。
  目前,王某、兰某已被西湖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。
  (章官翔 章玮)